佛陀曾說人死後沒下地獄接受業報的比例就像是大地與他手上指甲的泥土一樣,聽起來去確實很嚇人,但是很多人都不信,像是其他宗教的觀念也不信佛陀的說法,那實際上佛陀說的是真的嗎?
常常看到很多學佛的人剪斷佛珠改信其他宗教,然後就回頭大罵佛陀的教法,其實主要原因就是觀念的不同,人都有個(我)的觀念,食衣住行都是要(我)喜歡的,看任何事情都要利益(我)
的角度,部落格寫文章也是寫(我)的心情,凡事都希望(我)是宇宙的中心,這樣的以自我為中心在現代的這個時代是一種生活的方式,但是在證悟空性的人看起來卻是極度愚蠢,因為實際上我們所處的這個時空,以顯教的方式來說只能用比喻的方法讓眾人去比較世間的價值,就像是黃金的價值世人所賦予的,一旦不再執著黃金,那黃金也不過是一種礦物,但是以一個證悟空性的來看黃金,會經驗到黃金不過是光所拼湊的圖形,是沒有實質意義的;
但是人與佛的差異也就在這邊,人畢竟還生活在這個業力所組合的時空,還有肉體必須要吃飯睡覺,所以對於人類之間約定的生活價值方式也是變成一種必需,所以佛法只能要求僧侶用最少的物質維持生活,以修煉精神的領域以出離六道;但是這種方式在沒見到空性之前,說實在的….誰要信?所以追求一個良善的真理在加上世俗間的能夠融合的宗教似乎變成一個比較可能的方式;
但是問題來了,宗教歸宗教,六道輪迴的定律是不變的,沒有人就當人,就可以殺其他眾生的肉來裹腹的道哩,今天你吃她一口肉,來生也是要還他一口肉,除非你吃他這一口肉是幫助他,否則都是要還的,也沒有理由有人就是永遠都是快樂幸福,有人永遠都是貧窮潦倒,一切都是過去所做現在所受,但是既然六道的輪迴條件說穿了,就是一種很苛刻的制度,為什麼不想辦法脫離這種輪迴的束縛呢?想想看,愛人與被愛不過是取決於過去的緣分,有時候愛上一個人然後下半生悽慘就是一種孽緣,但也是自己過去這樣對待其他人的報應,有時候不抽菸喝酒,卻是莫名其妙的得癌,也是殺生的報應;只是人的身體就是會愛上很多人,人就是要互相比較玩手段才能生存,人就是有吃生鮮食物的慾望,但是順著感覺與欲望走正是再次接受輪迴的條件,所以選擇權是自己,當一個人很年輕卻莫名其妙的生重病,不要再說什麼老天不公平或是老天給的考驗來美化自己,說穿了就是自己過去所做的選擇造就現在的處境。

真正的增財法是佈施,當佈施的眾生越多,那欠你的人也越多,自然就會有錢;真正的懷愛是大悲的智慧,當努力的幫助他人,自然大家都喜歡你;真正的息災是空性,當證悟空性就瞭解一切都是虛幻,既然是虛幻又怎麼不可以改變平息呢;真正的誅殺是誅自己的惡業,唯有自我的貪執才是害自己輪迴於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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